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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相关信息

河北华图教育 | 2021-04-10 10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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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1河北唐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已发布!共招录512人!报名时间是4月12日至4月17日。河北华图为考生整理了2021河北唐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、职位表以及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等相关信息,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。获取更多河北唐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实时讯息,考生可关注河北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

  【点击查看】: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

  【点击下载】:2021唐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

  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:

  (一)体检。“统一招聘”岗位(不含备注单位自主面试)的体检,由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,请关注“唐山市人事考试网”;备注单位自主面试的“统一招聘”岗位、“选聘”岗位的体检,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

  (二)考核。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。按照本公告和《岗位信息表》中年龄、学历、专业、工作经历、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,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,验证核实有关证书、证明、报到证等材料;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;做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结论。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。

  (三)公示。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“唐山市人事考试网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。

 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、公示结果影响聘用、公示期间放弃,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  (四)聘用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,经主管部门核准后,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、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》,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、人社部门审批后,办理编制、就业、流动、工资、社保等相关手续,并按有关规定签订《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。

 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  (特别提示: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报到等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)

 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0315-2802571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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