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山教师招聘备考

首页 > 唐山教师招聘考试 > 备考技巧 > 教师招聘备考

2021河北唐山路北教师招聘公基备考: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

未知 | 2021-05-13 09:52

收藏

2021河北唐山路北教师招聘公基备考: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

 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: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;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;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、适当;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。

 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: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;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;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;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;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。

 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: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;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;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,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;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;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,均应赔偿。
 

       ——相关推荐——

     2021河北唐山教师招聘笔试课程

   2021河北唐山教师招聘面试课程

分享到

微信咨询

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

全部资讯

copyright ©2006-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